各设区市商务局:
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11月13日发布的《关于启动第107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》(商广函字[2009]753号)要求,经研究,现将我省第107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广泛宣传,优化参展结构
第107届广交会展位网上申请工作已于11月13日开始。请各设区市商务局按企业注册地原则,把广交会有关信息及政策迅速传达到辖区出口企业,指导企业做好网上展位申请和书面材料上报工作。吸纳“三自三高”(自主品牌、自主知识产权、自营出口;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、高利润)产品出口的新企业参展,进一步优化我省参展结构,鼓励产业聚集区企业积极申请,抱团参展,展示整体形象。
二、限定一般性展位申请数量,壮大参展队伍
为充分利用广交会资源,保证更多企业有机会参展,限定每个企业在单个展区一般性展位申请数量不超过4个,一、二期参展企业在单个展区申请2个以上(含2个)展位的必须申请特装(大型机械及设备、工程机械、车辆、化工产品、铁石制品、编织品等展区除外)。
三、展位动态管理,企业优胜劣汰
我厅将根据全省企业展位申请情况,以及106届展位使用情况,对各市一般性展位总量实行动态管理,对展位分配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,对参展企业要打破“终身制”,优胜劣汰。
四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方式
请拟参展企业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(www.cantonfair.org.cn)按提示完成网上申报。
2、申报时间
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。
3、申报材料
⑴、网上填毕的申请表打印件(原件加盖企业公章);
⑵、《河北省参加第10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》(见附件)及其相关材料(包括各种国际通行认证、高新技术企业证明、研发创新、境内外商标证、品牌荣誉等)。
4、品牌展位申报
品牌展位仅限已在第106届广交会期间递交书面申请的企业申报,本次网上申请数量须保持与原书面申请一致。由于107届品牌展位尚在评审中,评审结果约在2010年元旦前后公布,因此,请申报品牌展位的企业须同时申报相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,避免在品牌展位未能评审通过的情况下,错过一般性展位的申报机会。品牌展位申请的书面材料只填报两个《申请表》,不需其他相关材料。
申请参展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,需尽快将上述材料报当地设区市商务局,并同时邮寄省商务厅(外贸处),以便及时核查。
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

